关于组织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12年4月9日(周一)至10日(周二)。
二、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校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4月9日上午8:30-10:3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09室)进行资格审查。
① 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 准考证
③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④ 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 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62元或42元,根据考生是否自愿选择乙肝检测收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体检
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等于4月9日上午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其中乙肝检测根据考生自愿原则进行。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注意:体检须空腹。
3、复试
考生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于4月9日上午到报考院(部)报到,根据院(部)安排,参加复试。
4、待录取确认
复试结束后,考生在复试院(部)查看复试成绩,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办理网上待录取确认手续。
体检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取消拟录取。
三、院(部)复试细则及安排
院(部)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根据《武汉工业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制定本院(部)的复试细则及安排,于4月6日下午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电子版要同时在本院(部)网站上公布。
四、巡视与督查
学校将成立以纪检部门为主体的督查组,对院(部)复试过程进行巡视、检查、监督。同时,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五、拟录取
院(部)按照《武汉工业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规定,开展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相关院(部)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
复试结束后,相关院(部)将拟录取名单表(按总评成绩排序)、《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基本情况》、《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及复试不合格的书面签字意见一同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审核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5天内网上公示。同时,接受考生申诉申请。审核结果由研究生处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同时负责未录取考生档案转移工作。
七、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填报志愿,在系统里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才能参加复试。调剂考生不通过调剂系统填报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有关复试通知、院(部)复试细则与安排,并按要求准备齐全各种证件及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3、逾期不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4、经复试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并协助办理调阅初试试卷等手续。逾期不接受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