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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1.各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名称招生计划艺术学理论15美术学7中国少数民族艺术4设计学47艺术131机械电子工程6材料科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各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艺术学理论 15
美术学 7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4
设计学 47
艺术 131
机械电子工程 6
材料科学与工程 22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21
化学工程与技术 6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6
服装设计与工程 20(含计算机应用5人)
工商管理 20
国际商务 10
总计 315

2.凡过国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标准为:

工学(08)总分280,单科(满分100)38、(满分150)57

艺术(13)总分325,单科(满分100)34、(满分150)51

法学(03)总分300,单科(满分100)42、(满分150)63

管理学(12)总分335,单科(满分100)46、(满分150)69

3.复试比例:复试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全校不做统一的规定。

(二)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1.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含专业实验技能)、面试(含专业实验技能)、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专业基础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30%,英语口语测试占10%。

(1)专业笔试(含专业实验技能):考试时间至少为100分钟,满分为60分;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2)面试(含专业实验技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评定成绩后,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

(3)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各专业方向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由本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测试或由外语系协助进行测试。

英语口语(10分)+面试(30分)+专业笔试(60分)=复试总分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通过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由二级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2.复试成绩汇总、复试材料归档

复试要做好记录,所有复试材料要留存归档备查。

二、复试时间及程序

1.4月8日前完成对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我校校园网陆续公布。

2.复试考生在复试前(工作日)须到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基础实验楼206)进行资格审查,交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需带齐以下材料,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复试通知书。

(1)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2)身份证;(3)初试准考证。

三、线下生的确定原则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在国际国内获得重大奖项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生源不充足的也要尽量调剂合格生源。拟复试的全部统考线下生,坚持相同的原则和标准。拟复试的线下考生名单,需经我校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批准,并报北京市招办备案。线下生复试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接受考生监督。

四、成绩评定及录取方法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填好《**专业研究生复试汇总表》。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排名名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成绩中英语口语、面试或专业笔试不及格者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查询

复试结果4月18日后在校园网yjs.bift.edu.cn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调剂工作

1.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化学工程与技术、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商务、机械电子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术学、艺术学理论等方向接收外校调剂生。

2.校内跨专业调剂和外校考生调剂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⑴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

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若未能参加我校复试,或复试未录取,可自行联系校外调剂。

七、考生咨询电话

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电话:010-64288145

考生投诉电话:北京服装学院纪检监察处:010-64288281,举报邮箱:jsc@bift.edu.cn

北京市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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