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你报考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和复试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下午14:30-17:30,22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地点: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415室。
复试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文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人。资格审查后,填写文学院研究生复试报到表。复试考生可申请研究方向调整录取,受理截止时间至22日上午11:30。
凡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未缴复试费者、未进行复试报名者,不能参加复试。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复试费: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三、复试范围及方式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分别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古代汉语》、《专业知识》(没有参考书目)。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具体要求参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4、体检。
四、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占用学院招生计划,录取时按成绩总分排序,由学校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名单。专业综合面试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1日下午14:30-17:30,22日上午8:30-11:30。
受理专业方向调整录取申请:3月21日下午14:30-17:30,22日上午8:30-11:30。
专业课笔试:3月22日下午14:30~16:30(考试地点以学校研招办公布为准)
专业综合面试:3月23日全天(面试地点及具体分组安排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外语听力测试:22日下午16:30-16:50,笔试之后,同一教室进行。
体检时间:3月21日-24日
抽血时间:3月21日-24日,每天7:30-10:00。
六、体检:
考生到南校区校医院财务室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体检费50元。南校区医院地址:从东方红广场左侧登高路走200米,到岳麓山景区拦车亭处即可。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七、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调档: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调档,定向类别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调档。
联系电话:0731-88823950转2 联系人:李老师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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