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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4]4号),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现确定2014年硕士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4]4号),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现确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在校研究生院的指导下,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决策,并负责各学科间的协调工作。

组长:侯相琛

副组长:冯德成

成员:葛勇、张亚平、董泽蛟、王华、张连振

秘书:陈玉霄

二、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院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组长:吴国芳

副组长:侯明昊

成员:白杨、张爱书、罗明明

三、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

1、校本部:总计招收75人(含威海校区导师招收专业型硕士3人,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43人,专业型硕士32人。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计划总数
学术型 专业型
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16 5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8 15
道路与铁道工程 (道路建筑材料方向) 3 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2 3
土木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14 7

注: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专业型硕士专业代码为085222,专业名称为交通运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学科专业型硕士专业代码为085213,专业名称为建筑与土木工程。

2、深圳研究生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招收学术型硕士2人、专业型硕士2人。

四、复试办法及要求

1、学院复试分数线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我院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含深圳)及桥梁与隧道工程学科复试分数线为: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学  科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四科总分
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0823] 55 55 85 85 345
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55 55 85 85 350

2、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参加全国统考满足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我院参加复试人数32人(含报考深圳研究生院2人),录取24人,复试比例为133%。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附后。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非应届本科生审查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生审查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地点:哈工大二校区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办301室

时间:2014年3月14日9:00—10:00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451-86282116

4、复试考生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为哈工大二校区B42。

笔试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20分,笔试内容见各学科复试大纲,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5、复试考生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下午13:30~17:00在哈工大二区交通学院进行面试,具体地点在当天学院公告栏内通知。

面试满分为80分,合格线为50分,面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业务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五、录取工作

1、正常录取

(1)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总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3)3月18日,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

(4)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

2、院内调剂

当某学科或方向合格生源不足时,应按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原则,优先在院内各学科间调剂。院内调剂后,仍有需要调剂的学科,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校内外调剂。

六、其他事项

1、奖学金评定

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的文件要求进行。

2、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2116

办公地点:交通学院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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