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成立于2011年7月,为重庆大学向综合研究型大学转向、建设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举措。高研院担负多重使命,聚集海内外优秀人才从事前沿学术研究外、培养青年学术人才、建设大学文科队伍、面向全校开展通识教育,以及组织关于重庆、西南地区和全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以及转型时期重要问题的讨论。高研院下设六个研究中心,以工作坊、课题组、研讨班、系列学术会议、论坛、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等多种方式展开学术和教学活动。
高研院目前已建的六个研究中心包括: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持教授:张旭东、罗岗、王晓明、蔡翔);史学研究中心(主持教授:王希、张瑾);哲学研究中心(主持教授:甘阳);古典学研究中心(主持教授:刘小枫);政经法研究中心(主持教授:王绍光、崔之元、强世功、姚洋);人类学研究中心(主持教授:周永明)。
高研院现有“政治、经济与法律”、“道德—政治—法律哲学”等博士专业,以及中国语言文学(包括文艺学等7个二级学科)、哲学(包括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二级学科)、“政治、经济与法律”、“道德—政治—法律哲学”等硕士专业;博雅学院开办有博雅教育本科实验班,可以授予文学、历史学、哲学或法学学士学位。
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申请。
一、 重点招聘以下研究方向的申请者:(详见附件1)
二、2015年春季招聘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
三、招聘类别:
(一) 常驻人员
1.青年教师(讲师系列)
待遇: 年薪、 住房补贴、 科研启动经费、配备研究室(独用或合用)、电脑,并在提供研究领域内图书资料的购置、借阅、复印;
应聘条件: 博士学位;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的精神,并展现参与学科建设的意愿与能力。
应提交材料: 岗位申请表;个人简历; 研究提案(research proposal);推荐信2封;3门课的课程教案(一门专业本科,一门研究生,一门通识教育课);博士毕业论文。
2.“百人计划”
待遇:年薪;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可给予“博导”、“特别研究员”身份。可参照重庆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布的信息;
应聘条件: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主要大学有教学和研究经验;具有独立从事和领导科研的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的精神,愿意参与高研院学科建设。另外,要符合学校要求(可参照重庆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布的信息)。
应提交材料: 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个人简历; 推荐信3封;3门课的课程教案(一门位专业本科,一门研究生,一门通识教育课);博士毕业论文。
3.研究员/教授
待遇:个案处理。
(二) 短期人员
1.访问学者(访问学者、普通访问学者)
待遇:薪酬由各中心负责人根据个体差异决定,按月发放;报销一次往返国内差旅费;提供租房补贴;提供办公条件。
应聘条件:“访问学者”要求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在自身的研究领域有较高成就,职称为教授;“普通访问学者”要求具备独立开展该研究领域的学术潜力,了解该学科发展前沿,职称为讲师或副教授,或相当于类似资格。
应提交材料:重庆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访问学者”岗位申请表、学术简历、驻院研究计划和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驻院工作要求:驻院时间为三至十二个月。受聘者驻院期间至少上一门课,每三个月至少做一次个人学术报告,访问结束时需要提交一份“研究工作报告”,驻院期间发表的论文要冠以“重庆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的名称;由高研院学术委员会委托学术活动委员会对访问学者进行考核和评估。
2.兼职研究员
待遇:个案处理;高研院文字斋合用研究室。
应提交材料:个人简历;驻院研究计划。
聘任程序:高研院招聘小组审阅材料,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无需面试。
驻院工作要求:高研院每年提供若干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兼职研究员岗位(重庆大学及重庆大学联盟高校的青年老师各占一定比例),资助有兴趣与我院老师合作的其他学院/学校的青年老师,来重庆大学高研院进行合作研究、并与其他驻院学者进行跨学科对话,做学术报告。兼职期满时需提交一份“研究工作报告”。
有意申请者,请将材料发至:********** (夏老师)
电话咨询:0086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