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5 点击次数:55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解我校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项目研究的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津工大[2011]20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决定对2014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表”(以下称“成果报告表”,见附件2),证明材料需另附,并于2014年11月19日前由学院集中收齐后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及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115室。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对逾期未提交成果报告表或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停止拨付下期经费,直至中止、撤销该项目。
联系人: 陈斌
联系电话:**********